关于禹城市大禹文化水利风景区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
的修改意见
一、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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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证明材料(水上运动项目的设备等)。
二、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
(1)详细说明项目的建设地点、起始位置、包括的范围及景点内容;
(2)工程建设内容要详尽,具体;
(3)工程效益应该从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方面说明。
建议分层次或板块论述,显得条理、脉络清晰。
按照《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的要求,重点说明项目对水工程安全和功能的影响、对工程结构和运行安全的影响、对防洪、供水、灌溉、养殖等功能的影响;
4. 水质水量影响评价
按照《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的要求,说明旅游项目对其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和水源保护区的符合程度、排污口(退水口)的设置应符合防洪规划、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河道(水库)管理的要求、及对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和处理措施的评价等内容;
5. 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的要求,重点说明项目对水生态结构的完整性、水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及有影响时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按照《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的要求,重点论述旅游项目对水文化、水景观和人群健康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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