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输变电专业
第4章电气主接线
本章主要内容
电气主接线设计的基本要求(含接入系统设计要求);(掌握)
各级电压配电装置的基本接线设计; (掌握)
电气主接线型式设计;(熟悉)
主接线设计中的设备配置;(掌握)
发电机及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了解)
第4章电气主接线
电气主接线的设计依据:
发电厂、变电所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电厂:大型主力电厂
中小型地区电厂
企业自备电厂
变电所:系统枢纽变电所
地区重要变电所
一般变电所
第4章电气主接线
对于发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电规总院编制的GB/T《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报批稿):
基本负荷机组:可靠性、稳定性要求高;
调峰机组:频繁启停,负荷变化灵活;
具有黑启动功能机组:自身能启动;
热电联产机组:有较高的供热可靠性;
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可靠性、灵活性不宜过高。
第4章电气主接线
发电厂、变电所分期和终期建设规模。
发电厂的机组容量:应根据电力系统规划容量、负荷增长率和电网结构等因素进行选择,最大机组容量一般占系统总容量的8~10%为宜。
变电所:根据5~10年电力系统发展规划。一般装设2台(组)主变压器;330~500kV枢纽变电站也可装设3~4台(组)主变压器;终端站可只装设1台(组)主变压器。
第4章电气主接线
负荷大小和重要性
(1) 对于一级负荷必须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且当任何一个电源失去后,能保证全部一级负荷不间断供电;
(2) 对于二级负荷一般要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且当一个电源失去后能保证全部或大部分二级负荷的供电;
(3) 对于三级负荷一般只需要一个电源供电。
负荷分级
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当中定义: 一级负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 、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二级负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 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第4章电气主接线
系统备用容量大小
发电机:系统中需要一定装机备用容量不少于15~20%,以适应负荷突增、机组检修和事故;
变电所:装有2台(组)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其中1台(组)事故断开,其主变压器容量应保证70%的负荷。在计及过负荷能力后的允许时间内,应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
第4章电气主接线
系统对电气主接线提供的资料
(1) 出线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出线方向、每回路输送容量和导线截面。
(2) 主变压器台数、容量和型式、变压器各侧的额定电压、阻抗、调压范围及各种运行方式下通过变压器的功率潮流。各级电压母线的电压波动值和谐波含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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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电气主接线提供的资料
(3) 静止补偿装置、并联电抗器、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等型式、数量、容量和运行方式。
(4) 系统的短路容量或归算得电抗值,包括最大、最小运行方式的正、负、零序电抗值。为了进行非周期分量短路电流计算,尚需系统的时间常数或电阻R、电抗X值。
(5)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及接地地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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