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育领办〔2014〕4号
河北省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评估方案和2014年度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计生领导小组、医改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冀办发〔2011〕40号)有关规定和2014年4月25日省委组织部关于将医改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一并统筹考核的批复意见,省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分别制定了《河北省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
和《河北省2014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任制考核评估方案
考核评估方案
河北省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附件1
河北省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
根据《河北省“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冀办发〔2011〕40号,以下简称《办法》)、《2013-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3-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均简称《责任书》),结合年内国家和省部署的重点工作内容,制定本方案。
考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4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积极稳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围绕打造“服务、惠民、和谐、阳光”计生的总目标,切实抓好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努力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2014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原则:一是进一步精简完善考核内容,依据2014年各市责任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现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二是坚持年终考核评估和日常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既重视年终工作完成结果,又把握工作过程,不搞年终一锤定音;三是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既考量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又对政策落实、依法行政、便民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四是充分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大统计求实在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做好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工作好不好让群众说了算;五是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工作好的地方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较差的地方予以通报或约谈。
二、考核评估对象和时间安排
考核评估对象为各设区市和被抽查县的(市、区)党委政府、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对省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齐抓共管工作情况,由各市相关人员进行测评。考核评估调查时限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考核评估内容
对设区市的考核评估内容,依据2014年全省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和《责任书》内容,采取分线考核(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三线)和综合评估,考核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党委政府共500分,相关部门共150分,卫生计生部门共350分。
(一)对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包括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实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完成《责任书》规定的人口出生率、出生政策符合率
、出生统计求实目标;加强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按要求落实一次性救助公益金,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工作;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市、县两级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和重点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推进“亲情关爱”活动有序开展;加强计生信访工作,防止人口计生信访重大案件发生等方面。
(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包括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及对计生家庭优先优惠的普惠政策和具体措施的文件;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协作,实现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共享;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等情况。
(三)对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的考核评估内容
、便民维权情况
强化服务措施,简化办证程序,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加强对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的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努力提高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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