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风格流派介绍——桐城派
清代散文流派。创始人方苞,继承发展者虽众,但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刘大□和姚鼐。因为方、刘、姚都是安徽桐城人,程晋芳、周永年便戏谓姚鼐说:“昔有方侍郎,今有刘先生,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从此学者转相传述,号桐城派,时在乾隆末年。
桐城派的文论,以“义法”为中心,逐步丰富发展,成为一个体系。“义法”一词,始见于《史记·十二诸侯表序》。表序说“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方苞取之以论文。他说:“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所谓言有物,指文章的内容;言有序,指文章的形式。他的义经法纬之说,是要求内容和形式相统一。又说:“法之变,盖其义有不得不然者”,又认为形式决定于内容。从“义法”说出发,他主张古文当以“雅洁”为尚,反对俚俗和繁芜。
着重发展了方苞关于“法”的理论,进一步探求散文的艺术性,并提出了“因声求气”说。他说:“作文本以明义理,适世用。而明义理,适世用,必有待于文人之能事。”所谓“能事”,主要是指文章的“神气”、“音节”问题。他说:“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
姚鼐是桐城派的集大成者。他一方面针对当时“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当”的弊病,强调“义理、考证、文章”三者合一,“以能兼者为贵”;另一方面,又发展“神气”说,他说:“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
他把众多不同的文章风格,归纳为“阳刚”、“阴柔”两大类,实际上他们多数人的创作,是偏于“阴柔”之美的,所以又以为“文之雄伟而劲直者,必贵于温深而徐婉”。
桐城派的文章,在思想上多为“阐道翼教”而作;在文风上,是选取素材,运用语言,只求简明达意、条例清晰,不重罗列材料、堆砌辞藻,不用诗词与骈句,力求“清真雅正”,颇有特色。桐城派的文章一般都清顺通畅,尤其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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