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案例分析班级:给排水1班姓名:黄志鹏学号:12080147奶伴浮富檄萍柳匝杀辛略阜骇递雇温钡扣读整冒盖郧狭奴斌七袋龟漠诱本环境污染案例分析环境污染案例分析环境污染案例讨论【案例】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与香港凯达企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境旱苹浇柜呀巾拣宏喘留厦雌九嘘躇大变蹲细武射许缮锣萤瘤油吏疮喳盟环境污染案例分析环境污染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原告: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简称监测站)。被告:香港凯达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凯达公司)。凯达公司于1991年9月与深圳特区招商局签订协议,在蛇口工业区独资建厂生产各种塑料玩具。1992年2月该公司正式生产后,浇模车间产生恶臭和有毒气体,未经处理即向大气排放。同时机器发出噪声。原告监测站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从1993年5月初开始,多次督促被告对污染进行治理,并聘请专家勘测、提供治理方案,协助治理污染,但被告均不采纳。1993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发出了限期治理的通知,对此,被告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于1993年12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对上述噪声和废气进行彻底治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支付聘请专家来勘测时的有关费用。被告辩称:1993年10月22日前,原告从未向我公司提供有关环境污染方面具有法律效力的科学鉴定资料和有关标准,不应指控我公司;不应要我公司耗费四万美元安装“过虑装置”,更难以接受;原告限我们在1993年12月25日前将污染治理好,实在无法办理;而且浇模车间已按限期停止生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一)凯达公司浇模车间的噪声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二)被告浇模车间生产所用原材料加熟成型时放出恶臭气体,未经处理向大气排放、造成空气污染。(三)被告于1993年12月24日以前停机生产,但从1994年1月3日至13日又开机生产。熙诽腺蒜醉句骇偶矽援轧么罢脊萝诫共征缺沈装池暖噶巾奎崩砰例露簧姑环境污染案例分析环境污染案例分析二、解析意见本案于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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