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打出“组合拳”经济再添新动能来源:经济日报今年以来,国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年减负将在1万亿元以上。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出台了6项减税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其中多项政策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组合发力支持“双创”和减负“此次推出的一揽子减税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归纳起来,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据悉,“1”是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是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等。“6”是指6项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等。“此次减税新政策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支持‘双创’以及为企业减负增效的重要举措。”邓勇表示,6项减税政策组合发力,做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从种类规模上看,前所未有。邓勇介绍,6项减税政策内涵十分丰富,相关文件对许多关乎纳税人的方面作了明确说明,便于纳税人精准享受优惠。比如,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不仅涉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也涉及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条件设定和管理要求也作了详细规定。“在创新创业领域,税收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在促进研发投入、在提升产业结构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不同的政策,申报节点和享受时点可能不一样,纳税人需高度关注。邓勇举例,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由于小微企业是按季度预缴,由于一季度预缴期已过,因此,2017年7月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直接计算享受优惠。2017年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简并税率直接惠及民生为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税率档,改革后形成17%、11%、6%三档税率结构。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不论是契合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还是应对国际减税竞争,未来一个时期,减税降负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从国际增值税发展实践来看,为了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增值税发展的趋势和主流。”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说。“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同时,通过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对消费者也会起到减负作用。”林枫表示。张斌认为,此次简并税率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增值税公平、中性的税制优势,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奠定良好的税制环境。“取消13%一档税率,税率结构简并至17%、11%、6%三档,主要考虑是,13%税率适用于农产品、图书、报刊、杂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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