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沙一小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城沙一小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关于印发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5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招生年龄与计划:
招生对象为2008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8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区文教体工作局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2015年秋季招收6个班(本部5个,八甲校区1个),计240名(本部200名,八甲校区40名)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常住的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新居民子女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持有“e居卡”或凭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
(3)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在开发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照顾对象:
区招生文件规定的六类照顾对象,符合照顾对象的并于6月25-27日到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基础教育处(招生办)报名。
五、报名、注册时间:
(1)7月3—4日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口在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的适龄儿童;
(2)7月6-7日招收第二批对象:①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②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④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7月8日-9日招收第三批对象: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六、报名办法:
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免疫证的
城沙一小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