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征迁安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皖职院党〔2017〕65号)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老校区处置目前已进入征迁安置关键阶段,为更加有效地稳妥推进老校区征迁安置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撤销老校区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新成立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征迁安置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组(部)和办公室,并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征迁安置领导小组
组长:亓四华、孙敬华
副组长:郭淼、史锋、陈行、李文钢、马纯(常务副组长)
成员:宣岩松、陈晓春、杨林、袁传刚、陈纲、孙街亭、李文松、何敏、杜兰萍、吕时礼、陶新南、刘健、张徽、袁春雨、裴宇、方庆华、王道泉、樊永春、汪武、蒋成义、孙俊、张祎、付书峰以及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二、专项组(部)和办公室
1、宣传动员组
组长:亓四华(兼)
副组长:史锋(兼)、马纯(兼)
成员:黄学文、何敏、董武、李文松、王进明、张徽、桂树国、李洪、刘荣祥
联络员:李文松(兼)
宣传动员组下设四个宣传动员分组
:负责原建材学校宿舍区征迁宣传发动工作
组长:何敏;副组长:董武
:负责原纺织学院宿舍区征迁宣传发动工作
组长:李文松;副组长:王进明
:负责原轻工学校宿舍区征迁宣传发动工作
组长:张徽;副组长:桂树国
:负责原化工学校宿舍区征迁宣传发动工作
组长:李洪;副组长:刘荣祥
各宣传动员分组成员由2~3人组成,成员由各分组组长征询意见后提名,并报征迁安置领导小组。
征迁户所在的校属各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应主动协助宣传动员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解决诉求、化解矛盾,协调立场。
2、国资清理组
组长:孙敬华(兼)
副组长:陈行(兼)、马纯(兼)
成员:陶新南、樊永春、张徽、王道泉、吕时礼、孙街亭、汪武、李仿明、许兴旺
联络员:陶新南(兼)、樊永春(兼)
4、政策咨询组
组长:亓四华(兼)
副组长:郭淼(兼)、马纯(兼)
成员:詹涛(法律顾问)、崔效工(政府联络员)、刘健、付书峰及学校各党总支负责人
联络员:付书峰(兼)
5、监督督查组
组长:郭淼(兼)
副组长:胡辉平
成员:叶鸽、李洪、刘健、陈晓春、江蓉、张元志及各总党支纪检委员
联络员:胡辉平(兼)
6、建设管理项目部
主任:孙敬华(兼)
副主任:陈行(兼)、马纯(兼)
成员:刘健、李文松、吕时礼、付书峰、何敏、程孝鹏、郑双七、刘义、顾晓娟、吕继娟、业主委员会代表
7、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征迁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老校区处置办公室兼。
主任:付书峰(兼)
副主任:程孝鹏
成员:刘义、顾晓娟、吕继娟
附件:领导小组及专项组(部)、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中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附:宣传动员分组名单
第1宣传动员组:
组长:何敏;副组长:董武
成员:宋仁琴、胡坤、陶亚林
第2宣传动员组
组长:李文松;副组长:王进明
成员:丁奎、江长信、潘士晓
第3宣传动员组
组长:张徽;副组长:桂树国
成员:陈玉华、李仿民、王雪梅
第4宣传动员组
组长:李洪;副组长:刘荣祥
成员:张步松、朱枫、汤涛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修订版)
根据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合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第96号和102号关于入驻市职教基地院校老校区用地问题的处置精神及合肥市有关批示精神,经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下称学院,即征收人)一届职代会届中会讨论,为筹措解决新校区建设资金,化解学院债务,同意将学院老校区本部(含东区)、北区、西区原划拨教育及住宅用地按现行合肥市有关政策统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为落实市里净地收储的要求,学院拟对在老校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户的房屋进行依法征收,为保障被征收人(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地满足被征收人亟待改善居住条件、环境的迫切愿望,保证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现依据合肥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一、征收范围
学院本部(地号:S18062、土地证号:2004第0217号)、东区(地号:S18061、土地证号:2004第0268号;地号:S18209、土地证号:2004第0122号))、西区(地号:S17004、土地证号:2004第0216号)和北区(地号:S18084、土地证号:2004第0219号;地号:S18085、土地证号:2004第0220号)土地证界限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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