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附件四
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附件五
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广州本部营销员
活动量管理办法(试行)
为逐步强化营销员的活动量,促进规范业务活动量管理,提高营销员的工作效率和绩效,加速业绩持续稳定的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倡导营销员每天完成5个有效拜访,现阶段要求每天访量不得低于3访。除公
司另有安排外,对日均访量少于3访的业务伙伴,公司将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管理。(注明:有效拜访是指:客户开拓、客户服务、增员拜访等面谈的拜访活动),关于访量的相关说明如下:
每签一张单,视为已完成有效3访;每带一个增员参加面试并成功交纳培训费,视为已完成有效3访;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或启动会当天视为已完成有效3访。
已按规定办理好合理请假手续的营销员,在请假期间不计入活动量考核(关于请假的相关规定请参照《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附件四》执行)。
为鼓励表现优秀者,如营销员的周访量达到日均5访以上,即累计周访量≥25访
者,营销部会定期进行通报表扬并根据经营节奏进行不定期的奖励。
《经营日志》是营销员访量检查与评估的依据,各服务部每天必须检查、统计并对
《经营日志》的真实性进行抽查;《计划100》、《营销人员主顾卡》作为补充工具,
服务部会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对《经营日志》的相关管理如下:
一、服务部以《经营日志》为依据对访量进行检查和管理,营销部以周为单位进行活动
量的评估。营销员现阶段必须完成的累计周访量为15访,每少1访,将降低佣金
(代理手续费)10元,服务部以周为单位进行访量汇总并公示。
二、《经营日志》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按时上交,否则视为当日拜访量为0,同时
进行通报批评。如填写情况极差,经过指导,仍拒不改进者,将在早会上通报批评。
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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