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浅中心学校职称岗位设置考核
方案
为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校务公开,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着对广大教师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学效益和教学质量,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奖优惩劣、优胜劣汰的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和谐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正常申报条件
学历合格。(具有专科以上合格学历)
履职满相应职称的年限。(转正定级时间一年;定级职称履职二年;初级职称履职四年;中级职称五年。)
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给的名额以2:1预订被评候选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被治安拘留过的。
被行政处罚过的。
参与“黄、赌、毒”的。
教学成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担任班主任等学校管理职务或其它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工作,因不负责任而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学生、家长意见大,被学校换职的。
有乱收费、体罚学生等行为之一的,强行推销教辅用书、校外办各种有偿补习班的。
有其它严重有损于学校形象,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
学年内若出现无故旷工现象的或者学校安排的各类集体有益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
教育教学工作或从事技术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如:学生安全,各种统一考试迟到、缺旷、考试作弊错乱或其它技术工作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落聘人员在其它岗位或待岗期间的。
履职期间只要有一次年终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计算履职年限
不在相应职称岗位履职半年以上的(不含半年)。
脱产进修半年以上的(不含半年)。
落聘人员在其它岗位或待岗期间的。
考核不合格人员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在待岗期间的。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程序
本人根据履职情况书面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报职称申请并做好参加考核的准备工作。
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上述各项对申请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学校评审小组通知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结束后,由评审组织对所有参评者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数在学校公示七天后,取与当年晋级指标数的前列者参评。评审组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晋级表册进行填写,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若有与实际不相符的材料,立即通知申请人补全材料,若存在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应给予批评直至取消申报资格。
职称工作小组将符合申报条件者的相关表册和材料转交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如实填写评审小组意见,加盖公章,送交县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学校评审机构
设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申报职称者的资格审查和考核。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贾德强(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谢兴灿(中心校副校长)
贾治金(中心校副校长)
张湘(中心校教务处主任)
成员:陈玉超、付成文、吕钦芳、韩敏、陈新李建明
李向东
2、设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申报者的履职情况审查及申报资格的评审。职称评审工作小组由十人组成:
组长:贾德强(中教高级)
副组长:谢兴灿(中教一级)
成员:贾治金(中教一级)、陈玉超(中教高级)、陈新(中教一级)、韩敏(中教一级)、曹祥建(中教二级)、张湘(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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