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担保人:
第一条本协议是对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担保合同”)的补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合同和原担保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同意对原合同项下编号为
的《借款借据》所对应的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进行如下事项的变更: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须按照下列第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按季还本,还款日为每季日
(2)按半年还本,还款日为每年月日和月日
(3)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4)其他还款计划:
,须在相应贷款到期15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第三条担保人继续按照原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该笔变更后的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条财产共有人同意并认可担保人继续为借款人该笔变更后的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
第五条贷款人作为公司客户的贷款,其全体股东成员须对补充还款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各执份。每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财产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股东(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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