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备用照明: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变电所、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保安监控室、BAS监控中心、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银行与证券公司等的营业大厅、避难层(间)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如观众厅、宴会厅、展览厅、营业厅、演播厅、多功能厅等。
(2) 疏散照明及指示标志: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地下室、疏散走道、公共出口及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
(3) 安全照明:医院的手术室、急救室等。
应急照明设置场所
(1) 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例如消防控制中心、配电室、控制室等重要机房。
(2) 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为正常照度的10%~50%,如观众厅、营业厅等重要场所。
(3) 疏散照明的照度水平应为正常照明的10%左右,如商场的营业大厅等。,如楼梯间、公共走道、安全出口等。
(4) 安全照明的照度应保证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
照度水平
1) 供电时间
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因其功能不同略有差异,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供电时间应保证连续性,如消防控制中心、配电室等应至少满足消防要求的8h以上。而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则应保证1h以上。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不少于20min供电,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则不应少于30min。
应急照明的供电
2) 供电系统
应急照明的供电应按其负荷等级要求来确定。应急照明在一类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为一级负荷,在二类高层建筑中为二级负荷,因此应急照明应由专用的双电源回路供电。并采用专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双电源自动切换箱)。
(1)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
①一个应急配电箱供电区域主要考虑回路电压降的大小,电压偏移范围为10%,因为通常情况下应急照明的安装负荷较小。
②考虑管理上的方便,通常可与正常照明配电箱设在同一处。
③若每层面积不大(不超过1000m2),且负荷较小,也可多层应急照明设一个配电箱,如每二至三层设一个。
④对于特别场所,应单独设置配电箱以提高其可靠性和管理上的方便。
⑤考虑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以满足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
(2) 供电方式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供电方式常用下列三种形式:
①链式供电,。
②放射式供电。
③树干式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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