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的想象力
他人,就是地狱。
——
一
1934年,萨特写出他的第一部哲学著作《论自我的超越性》,这是他研究胡塞尔现象学的心得。萨特沉醉于现象学的思路,,“如果你是现象学家,你就可以谈论这杯鸡尾酒,而且这就是哲学”。据萨特的终生情侣波伏娃回忆,听到这话,萨特激动得脸色都发白了(列维,第184页)。从此,在现象学的道路上,萨特一发而不可收,1935年,写《论想象》,1937年,《论心理》,1939年,《情感现象学理论纲要》,1943年,《存在与虚无》。所有这些现象学性质的著作,在思路上是一脉相传的,都可以追溯到《论自我的超越性》。
对传统哲学家而言,意识“居住”在自我里,而萨特所谓“自我的超越性”,恰恰是说,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意识都不在自我里。换句话说,意识在自我之外。所谓自我,是别人的自我、他我、他者。他者不在意识里,或者不在我的意识里。针对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立场:我思应该有能力伴随我的所有表现,萨特问道,我们是否应该从中得出结论说,事实上在“我”中住着“我们的”所有意识状态,并且真实地操作着我们的经验呢?“我思”不是作为康德的“我思”,而是没有“我”的思,这正是萨特以及在他之后的法国哲学的一个危险趋势,它把康德作为一切经验条件的先验意识变化为超验或超越的意识,而超越的意识或自我的超越性,恰恰在于“无我”的意识,越界的意识,或者干脆说,“无意识”。
用“无意识”与康德的“先验意识”互换,是否可以说,无意识是无我的意识,同时又是任何一个我的意识呢?但是,这种变化将最终把康德哲学置于危亡的境地,是对“批判哲学”的批判”。危险是由胡塞尔的现象学思路引起的。现象学如何处理意识中的“我”呢?康德的先验意识,被胡塞尔还原为在直觉经验中被描述的“事实”。“事实”与事实的区别,在于被加上了现象学的括号。在胡塞尔看来,“事实”的科学就是“本质”的科学,因为在现象之后再无本质。正是在这种无前提的现象学里,被还原了的鸡尾酒里冒出了哲学,在
“世界之中”的纯粹经验。在被还原之前的鸡尾酒或我的生理-心理状态,应该被弃之不顾,否则,就谈不上“经验”的纯粹性。现象学放弃任何假说或理论前提,这是与康德哲学的根本差别。于是,现象学中的“我”是非人的,非个人的,“我”有一张非人的面孔。在现象学视角中,就好像是以第三人称而不是第一人称观察“我”。
胡塞尔对“超越”(transcendant)与“先验”(transcendantal)的用法与康德不同。萨特采取了胡塞尔的用法:即并不事先假定存在一个作为一切经验先决条件的先验领域,而只有“自然的态度”与“现象学的态度”之间的区别,萨特则称之为“非反思”(irreflechie)与“反思”(reflexive)之间的区别(在不同场合,萨特也称“非反思”的态度为“前反思”)。而萨特所谓“自我的超越性”之“超越性”(transcendance),则相当于一个现象学目光之回撤(或者“逃避”)的方向性。在这个意义上,又相当于现象学的意向性概念,因为意向性的要害,就是现象学还原的目光的方向性,总之,这里的所有现象学概念,都是相互适应的。
“自我的超越性”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含义,在于萨特创造性地理解了胡塞尔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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