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任免条例
科室内部的部门负责人在药剂科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科室中坚力量,部门管理的核心,合适的部门负责人能够更加科学地管理团队,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度。
任职资格
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德才兼备,有创新意识及开拓进取精神,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有团队和大局意识,热爱药学事业,愿意为科室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本科室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职责
部门负责人带领团队为药剂科的建设与发展贡献才智,任职人员合格与否关系到药剂科的整体建设。
1、参与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重大事项的决策。落实各种制度和管理措施。
2、是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带头人,精于所做工作,能够独立解决部门遇到的技术问题。
3、管理所属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事务,及时上传下达院科政策,协调与兄弟部门及上下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免职
部门负责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
(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科室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
(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四、部门负责人应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任职。
竞聘流程
为了让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专业水平、领导才能、凝聚力、创新思维、合作精神等诸多方面具备较好素质的各梯次人才到管理岗位上展示才能,拟采用竞聘上岗这种更民主、更科学的方式选拔部门负责人(组长)。
(1)竞聘的流程分为八个步骤:
全科动员大会、报名阶段、公布候选人名单、公开演讲、投票、监票组监票及统计票数、当场宣布竞聘入围名单。
(2)投票组分设科主任组、专家组、群众组。科主任组由药剂科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专家组由协理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支委组成;群众组则由药剂科所有在职员工组成。三组评分表的分值分别为30%、30%及40%,并引入第三方进行分数统计,当场计分,当场公布。
(3)药剂科主任根据竞聘投票结果、科室需求和竞聘者个人意愿决定最终聘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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