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DD-LZC-2018002A
采购单位: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目录
谈判邀请…………………………………………………2
第二章谈判须知…………………………………………………4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4
第四章合同格式…………………………………………………19
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2
第六章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37
第七章附件……………………………………………………40
第一章谈判邀请
经乐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其公务用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于2018年2月9日上午11:00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因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数不足三家,造成本项目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 FZDD-LZC-2018002A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技术要求
1
公务用车
2辆
36
详见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须有车辆销售经营范围。
(8)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四、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的服务商从即日起可从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ztb/)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竞谈现场缴纳现金。
六、竞谈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日递交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以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且必须从服务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并取得竞谈保证金交款凭证,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注:保证金进帐凭证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如未注明做无效标处理。
七、所有服务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8年2月2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八、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2018年2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九、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次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乐安县政府院内
采购代理: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
乐安分公司地址:江西省乐安县乐安大道242号
2018年2月9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一、说明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名称: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服务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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