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目录
第一编法学导论
法学
法理学概述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编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法的要素
法律体系
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法律程序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
法的历史
法律演进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第四编法的运行
法的制定
法的实施
法律职业
法律方法
第五编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概述
法的基本价值
法与人权
第六编法与社会
法与政治
法与经济
法与文化
法与社会建设
一导论
第一章法学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都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作为整体的法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而部门法学以某个分支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1)从认识论角度,将法学体系划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2)从法律部门角度,可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事法学等等。3)从研究范围角度,可分为国内法学与国际法学边缘法学(交叉法学):如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学、法律心理学、法律伦理学、法人类学、法政治学、法社会学等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1、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一、西方法学历史
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最早并保存完整的一部西方法学,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
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11、流派——70年代: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
二、中国法学历史
1、夏、商、西周: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明德慎刑”“以德配天”
2、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大发展的时期,法家“以法治国”,法学曾成为“显学”。
3、西汉至清中: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出现律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明末进步法律思想。
4、清末至民国:戊戌变法,洋务派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孙中山民主共和制,法学成为独立学科,法学教育正规化。
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
一、哲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1、法学总是以某种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
2、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一般基础的哲学反思。
二、法学和政治学互相依赖,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具有内在统一性。
三、法学与经济学:
1、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民主进程。
2、法律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3、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有助于对法律认识。
逻辑学的法律推理方法对法律工作具有突出的作用。
法学与社会学:1)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把法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研究2)社会学要通过法学研究社会,把法律作为社会内容的形式。
六、法学与历史学:
1、法律是凝结的历史。2、经验是历史性的,法律的生命是逻辑和经验。
3、历史的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可借鉴的重要方法。
4、法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学说学派都是历史的产物。
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法学方法论: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包括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和各种法学方法两个层次。
二、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
3)坚持社会现象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4)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因此没有永恒的正义标准,正义的标准是发展的。
三、阶级分析方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
法理学(第四版)-笔记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