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
部门:项目部
序号页码原文摘要修改建议
1 P4 (最终标段划分在施工图纸出来后两标段以及甲方共同确定具体轴线为准,以下仅为标段划分示意图) 工程概况等发包方通知。
P11 发包方应根据工程图纸出图到位计划提供向承包方提供图纸共一式捌套施工蓝图。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竣工图有修改超出要求,需设计院重新出图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P50 承包方不能因拖欠工人工资而造成工人围攻发包方办公室或项目售楼中心等现象,否则每次罚款10万,并且在最近三期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因甲方工程款未按时支付导致的恶性事件发生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P43 2014年 5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收到发包方或监理公司进场通知书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开工日期应是总包方接到通知15天后起计,因1,2,3,4号楼和商铺在施工网络图中非关健线路,所以不能作为起计总工期时间,只作分别计算工期
P47 (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将以组团为单位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组团划分为:A组团(12~13栋),B组团(5~6栋),C组团(1~2栋),D组团(3~4栋及商铺)。支付办法;当完成各节点时,发包方应在3-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2):外架及机械费其进度款应与其它节点同时支付(即地下室完成、主体完成至各节点,外架及设备费按清单计算计入当期付款中),3):付款节点合理调整;(1):地下室付款比例应与主体同;(2):18层主体的工程支付办法:(1、2、3、4号楼)调整为:完成至9层楼面3-5个工作日内支付75%,当完成至主体封顶3-5个工作日内付75%,30层主体的工程支付办法:(5、6、12、13号楼)调整为:完成至10层楼面3-5个工作日内支付75%,完成至20层楼面3-5个工作日内支付75%,当完成至主体封顶3-5个工作日内付75%,(3)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前期投入大)当完成第一组团地下室支付总费用的50%其除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
P49 因发包方原因而导致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银行同期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而导致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银行同期的一年期定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一个月按一倍赔偿、二个月二倍、三个月三倍、四个月四倍、最高不超过四倍)
:为确保现场施工进度,项目红线范围内将不提供临设场地,中标单位需自行在周边解决,因土方施工顺序要求及场地原因,可能存在临设及临时施工道路的二次建设,费用需在投标中考虑,不额外增加费用。主要三通一平应由发包方承担,如须承包方施工建设,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按相应清单计算费用。
:地下室顶板做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的问题,投标单位按项目施工平面布置图考虑,发生更改不另行增加费用。因地下室为整体联通结构,面积太宽太大,使塔楼施工一定须要通过顶板运送材料及材料加工区,所以发包方应配合更改施工通道及材料加工区荷载,确保塔楼施工条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施工用水、电:已经完成,现场提供临时用水接驳点,临电负荷500KVA,具体位置详见项目规模图,乙方投标前必须到现场核实。由乙方自行从该位置进行接驳,费用需在投标时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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