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村干部应依法按照《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村干部违法、违章、违制决策管理,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1)村集体建设项目的确定和发包;
(2)土地规划和宅基地的分配、使用;
(3)土地征用及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方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集体资产出租和收益的管理与使用;
(5)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
由上级党委、政府作出决定,导致损失的个人不负民事责任。
3、村干部违反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及财务管理规定,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和返还责任。
(1)违反规定报销的;
(2)以集体资产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3)接待开支不能说明理由的;
(4)挪用集体资金的;
(5)公款私存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
(6)侵占其他集体资产的。
4、村干部违规追究过错责任制度,由村民监督小组负责实施。触犯法律、法规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