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下闪落的民主
[摘要]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作为唐代的重要政治制度具备了现在民主的因素。三省六部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皇权,折射了现代三权分立和内部民主的影子;科举制和当今的公务员制度相似,为国家选拔了人才,实现了社会的有效流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然而,唐代的民主制度终没能有效地继续运行,又有其必然的原因。
[关键词]三省六部制;科举制;民主;人民群众
[中图分类号]D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8-0073-02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皇权的不断加强,民权的不断压制。可即使这样,我国进行民主探索的脚步却从未停止过。回望历史,我们看到了民主朦朦胧胧的影子。在我国古代,切实地为实现民主作出了不懈努力的朝代,要数唐代了,特别是唐的制度建设为民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何为民主呢?我国人民在很早就对民主进行了解释。“中载‘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意即赵孟濒死,言语苟且偷生,不考虑君主之事。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我们把民主定义为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基础上,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它表现为以特定阶级利益为基础,平等实现社会成员政治权利的国家形式”。[1]
1 三省六部制
唐在隋的基础上完善了三省六部制
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乃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则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唐的统治者认识到当时的政治决策随意性较大,而且决策权几乎完全被皇权垄断,个人好恶使政治决策出现偏失而危害国家的例子俯首皆是。因此,唐的统治者规定,所有的政令必须经过三省,即由中书省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的内容,觉得有不妥或不可行的可驳回,退还中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都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给尚书省执行,当然,尚书省觉得不合适的政策,也可退回,不予执行。从三省间的这种相互制约和平衡,我们似乎看到了三权分立的雏形。此外,唐太宗还任用了一大批的谏臣,比如能谏的魏征、能谋的房玄龄、善断的杜如晦等。经过三省的通过,皇帝的政令才能最终作用于广大臣民,这样就能很好地防止皇权的独裁,避免一意孤行,使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利益,也使国家能沿着人民群众希望的方向发展。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难得有这样的胸襟和远见,方能让自己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制约。唐的这一制度,使得它与中国共产党提倡的党内民主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革命的变革力量。所以必须发动群众的主动性,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倡以党内民主带动党外民主,并在实现人民民主的道路上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当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中国共产党一样,唐太宗也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重要性,他把人民群众比作水,把君主比作舟,得出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重要论断。反观当时的历史背景,封建经济即小农经济盛行,一直以来的中央集权专制,文化上也呈现出独裁(虽有过短暂的百家争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但即使是这样,唐的统治者也能高瞻远瞩地认识到必须实行民主,并就此进行了切实的努力,希望能通过统治集团内部的民主,使政策有益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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