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理算注意要点
袁晓靖
什么是诉讼案件
要理解诉讼案件,首先即要明白何为“诉”,所谓“诉”,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因此,所谓诉讼案件就是那些由法院、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间的某种权益争议进行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权威性裁判的案件。
一、诉讼案件简介
起诉
法院受理
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评议宣判
生效/二审
诉讼案件法院审理流程
,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
二审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按案件终结方式
二、我们所遇诉讼案件分类
法院判决案件
判断点:法院判决书
效力:当然的执行力、证明力和确定力
法院调解案件
判断点:法院调解书
法律文书效力:与判决书有同等效力,并且不允许上诉。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与和解的差异:和解,一般视为原告撤诉,并不具有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只能重新起诉)
按参与人不同
我司未参与的诉讼案件
判断点: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中未出现我司名称或虽出现,但其内容及结果与我司无利害关系。
效力:对我司不具有约束力,仅作为保险赔付参考
我司参与的诉讼案件
判断点: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中出现我司名称,且其内容及结果与我司有利害关系。
效力:因其内容或结果与我司有利害关系,因此该文书对我司有约束力,应将其作为该次保险赔付的主要依据,在该调解、判决无问题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调解、判决结果执行。
我司未参与诉讼案件的审核
三、涉及诉讼案件审理实务
诉讼参与人的审核
该类案件的特征即是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中未出现我司名称或虽出现但其内容及结果与我司无利害关系。
法律文书的效果确定
对我司不具有效力,对于本次保险赔案仅起参考作用,具体赔付,应视各机构对其认可程度而定
审理单证要求
单证要求与一般案件的单证要求相同,具体一要求严格按照机构规则处理。
金额理算的审核
在计算最终赔付金额时,按正常保险赔付理算方式处理,需依据条款、规则进行相应的加扣。
我司参与诉讼案件的审核
诉讼参与人的审核
该类案件的特征是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中出现我司名称,且其内容及结果与我司有利害关系。
法律文书的效果确定
调解、判决结果中都会要求我司承担相应的赔付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等。且该类案件对我司具有法律效力,即强制执行力,调解书、判决书中确定的责任、金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类由义务人履行,否则会造成强制执行的后果,这除会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外,还回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执行费等
审理单证要求
主要证据原则;部分证据不能按我司要求提供;判决—照片;调解—原件
金额理算的审核
在计算最终赔付金额时,严格按照调解/判决金额理算
法律文书(调解书、判决书)的审核
审核要点:当事人是否有我司
我司是派员作为诉讼代理人还是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聘请律师会产生律师费)
、理由和诉讼请求
审核要点:涉及赔付金额的各种损失项目、费用
法律文书(调解书、判决书)的审核
审核要点:法院认定证据的全面性、真实性
法院认定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
法院认定损失项及金额的合理性、真实性
审核要点:事实认定的真实性
法律适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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