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校车整治方案
乡镇校车整治方案
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校车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校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为目标,强化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登记排查阶段(9月5日9月15日)
由各个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校车进行登记、造册,按要求摸清底数、情况,汇总后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两份于9月20日前交县局安全科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15日)
由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乘车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乘车学生及家长认清交通安全的形势,珍惜生命,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无校车标识的车辆,并督促车主和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学校留存一份备案。
(二)审核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由县局安全科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学校排查、登记的校车进行审核,确定该车辆是否合格,根据县交通运管部门营运手续,发放学生专用校车标识或标牌,并对接送学生校车外观标识统一喷涂,按车辆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明确校车类型、驾驶员、行驶路线、时间、乘员数和学生极其照管人员,规范校车行为。
乡镇校车整治方案
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校车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校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为目标,强化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登记排查阶段(9月5日9月15日)
由各个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校车进行登记、造册,按要求摸清底数、情况,汇总后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两份于9月20日前交县局安全科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15日)
由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乘车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乘车学生及家长认清交通安全的形势,珍惜生命,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无校车标识的车辆,并督促车主和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学校留存一份备案。
(二)审核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由县局安全科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学校排查、登记的校车进行审核,确定该车辆是否合格,根据县交通运管部门营运手续,发放学生专用校车标识或标牌,并对接送学生校车外观标识统一喷涂,按车辆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明确校车类型、驾驶员、行驶路线、时间、乘员数和学生极其照管人员,规范校车行为。
(三)查处阶段(10月1日月30日)
由县局联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对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校车上路情况进行检查,学校要认真配合,对没有标识、登记备案的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保证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接送学生幼儿校车是关系到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任务繁重而紧迫,各校一定要提高工作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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