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屁孩曰记读后感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但是有这么一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这本书好好读一读。下面是小屁孩曰记读后感,欢迎阅读!
今天,我终于把《小屁孩日记——三年级怪事多》给看完了。《小屁孩》系列是以日记的形式写了聪明伶俐的小男孩朱尔多的快乐生活以及他和小伙伴之间的那些好玩的故事。因为和我在博客上写的日记题材、内容都非常相似,所以我特别喜欢。
看着这本书,我就会把它和自己的日记进行比较。小男孩朱尔多的校园生活可比我的生活要有趣多了,比如:练毛笔字时,刘建强把纸吞下了肚子;参观电视台时,他和金刚把自己给弄丢了;看电影时,同学朱奇奇的臭鞋子被管理员当垃圾丢了等等,让人看了就想笑,就连朱尔多考试作弊被抓也变得那么轻松幽默(,让人回味无穷)。
爸爸问我,小屁孩朱尔多的校园生活和我的很接近,但他的日记为什么会那么好看呢我说:一,这本书是大人写的,所以才那么幽默;二,哪有这么多凑巧,肯定有编的成分。(爸爸说对了,好的文章就是要在真实的材料上进行适当的夸张。)
看完《小屁孩日记》,我在写日记上有了新的收获。写日记就是要多看、多听、多想,还要努力把文章写具体。最近爸爸禁止我写日记时用“好”这个字,说这个字表达意思太模糊,也是写不具体这个道理吧。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屁孩日记》。这本书是一个美。这本书内容风趣,引人入“笑”。
格雷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这本书讲了无数搞笑的趣事,也许有些我们也亲身经历过。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篇日记都配上了漫画。这让这篇日记添彩许多。
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写日记的快乐。以后我要天天写日记,等大了再看着我的日记,这里的一篇篇日记,已经成为我成长的一串脚印。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格雷,他一家
有五个人。他、他的弟弟曼尼、他的哥哥罗德里克和他的父母。小屁孩在家里很受气,经常被他的哥哥欺负,而弟弟也经常捣乱,弟弟做错的事有时候也要他来承担责任。所以他很苦恼,希望搞好和兄弟们的关系。
在格雷的暑假刚开始没有几天,有一天半夜,罗德里克勤克俭就把格雷叫了起来。他的哥哥说他已经沉睡了一个假期,不过万幸的是格雷醒的正是时候,刚好赶上了开学的第一天。
当时小屁孩的哥哥罗德里克为了演的逼真,整整齐齐地穿着校服,还调了他的闹钟的时间,搞的真跟早上该出门了似的。还有,罗德里克把格雷的窗帘拉了起来,这样格雷就看不到外面的一处漆黑了。
罗德里克把弟弟叫醒之后,格雷就穿好衣服下楼了,准备下楼做点早餐吃,一如既往。不过我猜他一定发出了很大的响动,因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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