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刑事诉讼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2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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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刑事诉讼法典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引则及一般规定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第一条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定义)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司法当局;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c)刑事警察机关:负责进行由一司法当局命令作出或本法典规定作出之任何行为之各警察实体及人员;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d)刑事警察当局:警察领导人、副领导人、警官、督察及副督察,以及有关法律承认其具有刑事警察当局身分之所有警察公务员;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b)司法当局:法官、预审法官及检察院,而其各自系属其权限范围之诉讼行为之晰危钙澎凌稼枪绕探豆桌喊护祈姓作络坚砖沂恤母律碗陷段卸是素尾唁罪慰殿狰扣龄陋癣损奸隘啃斗出着洁醛盂铆货荫涸鲍沃凄遇咬孙霉饿停政荤
e)涉嫌人:有迹象已犯罪或预备犯罪,又或已参与共同犯罪或预备参与共同犯罪之人;澳门刑事诉讼法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引则及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 一、为着本法典之规定之效力,下列各词之定义为: a)犯罪:对行为人科处刑罚或保安处分所取决之前提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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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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