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人才专项资金
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
上海市崇明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证件号码:申请人为中国国籍,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为外籍,填写居住证B证号码。
2、引进方式:引进或柔性引进。
3、所属行业:申报单位所属行业,如教育、卫生、农业、建设、科技等。
4、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
5、申请项目明细:按照人才资金操作细则中相关规定填写。
6、相关单位复核意见:指导和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研究和参与生态岛建设重点项目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所在工作单位的申请材料,在报送前须经区发展改革委和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复核;党组织关系归口区国资委党委的区属国有企业的申请材料,在报送前须经区国资委复核;市属企业的申请材料,在报送前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复核。不涉及以上项目的资金申报,此栏空白。
7、以单位或团队名义申报的资助(补贴)项目,申请人填写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8、此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包括附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
类型
□身份证
□居住证B证
证件
号码
毕业
院校
毕业
时间
最高
学历
最高
学位
所学
专业
职称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行政
职务
引进方式
荣誉称号
通讯
地址
邮编
本人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与公章一致)
所属行业
单位性质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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