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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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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权
力
运
行
制
度
汇
编
大庆坪乡党委重大事项议决事规则
为深化党内监督工作,健全党委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重大事项议事程序,提高决策和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结合上级精神和本乡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规则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本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切实体现民意;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5、坚持在党章和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议决事形式
乡党委议决事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召开党委会议。
三、议决事范围
。学习传达室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议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工作思路。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事关本乡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包括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安排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本乡重要的工作制度及程序。
4、讨论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讨论有关人员录用、推荐、调整、奖惩、教育、考核和监督等问题。其中涉及讨论干部任免事项,需提前告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将视情派员列席会议。
5、决定资金使用。乡属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基建项目、大额物品购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资产处置(出租、转让)、借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
6、加强廉政建设。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违纪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和问题。
7、答复下属请示。研究答复乡直部门、村请示的重大事项。
8、其他重大事项。
四、议事程序
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位方能举行会议。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领导请假。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也可以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为相关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准备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凡是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前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除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外),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并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会议主持人。具体按下述程序进行:
。拟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根据需要,有的事项要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科学论证。对有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做出评估,并形成有关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会等形式,更广泛地征求意见。
。议题由书记、乡长确定,或由副书记、委员提出,经书记、乡长审定同意后确定。正式议题一般应在会议举行的三天前送交或告知各位委员。凡提交党
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事先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凡涉及几个部门(办公室、单位)的事项,应先行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对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作好充分准备的和涉及几个部门(办公室、单位)而事先没有通气协商的,均不得列入会议议题;凡提交从事方面的议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且纪委书记事先必须参与人事酝酿。
,党委会议讨论议题应逐项进行。首先,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对议题作说明;其次,委员和列席人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再次,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党委书记必须末位表态,应当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5、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造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一般应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须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未到会成员的局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根据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做出的决策和决定,会后应及时上报和下发;宜于公布的,应适时公布。
五、议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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