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游纪律须知
各位职工:
你们好!为充分体现我局职工安全、文明、和谐、快乐旅游,现将2012年职工外出参观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出旅游时,请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住汽车车牌号、领队或导游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集合时间和地方,以免掉队影响全团行程。旅游途中,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与领队进行联系,以便与导游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三、旅游期间,团友应互敬、互助、互谅,配合领队和导游工作,如有违反团规的行为,领队和导游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
四、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应征得导游和领队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切忌单独外出。
五、贵重物品请予以妥善安排,若随身携带,注意保管。携未成年子女出行的,家长务必做好监护工作。
六、旅游时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涧等,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不要独自冒险前往。
水边景点,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
八、为避免因在外地证件丢失,而影响行程出行安排,建议携带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与原件分开存放,以便意外发生时顺利完成临时证件办理等手续。
九、外出旅游时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十、以上规定,请予以遵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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