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真实”≠写“真的”
作文要求“写真实的事”,这已经是个很陈旧的话题了。拿出来重提,是因为当下还有不少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始终走不出“写真实”的怪圈,以至于其所教的学生所写的作文,常常在各类“大考”中得不到其他教师的肯定显得分数平平,反而给学生带来矛盾心理和惧怕心理,这是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所不希望看到的。
不错,作文教学是要高举“写真人真事,抒真情实感”这面旗帜的,不少作文大家常常撰文强调“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会”,这也为广大语文教师所认同。问题是,有些语文教师在作文教学中,狭义地理解上述要求,将“真实性”误解为要求作文要写真人、真事、真想象,不能造假。这么一来,学生的作文内容确实写出了“真实”,但因为忽略了作文除“真实”以外的其他如“善”、“美”等同样十分重要的艺术加工或处理,得不到所希望的分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笔者要在此强调的是,在作文教学中,务必要让学生知道写“真实”≠写“真的”。
首先,要正确认识“真实性”的定义内涵。鲁迅先生曾经阐述过文章真实性的问题,他说,所谓真实性,“它不必是曾有的,但必须是会有的”。从这个表述中我们不难明确:作文是可以虚构的,不必是曾经发生过的;作文的虚构必须要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规律性,必须是会有的。如果违反生活逻辑规律性的虚构,那就是文章的失真,这种虚构是反生活的,是不允许的。笔者在教学中允许学生在写作时
“合理地虚构”,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
2008年上海高考命题作文《他们》,有一名得了满分的考生将目光投射到一个不受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子女身上。作文真实描绘了农民工子女的生存状态,体味他们的心灵世界。这篇佳作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毫不避讳地写出现代大都市中农民工挣扎与奋斗的不易,以及农民工子女的生存压力、心理压力,但整篇文章抓住了最具有闪光特质的部分――农民工子女在那种沉闷、压抑的学习、生活环境中充满理想、争分夺秒、刻苦学习的一个个“点”,即使不具有普遍性、代表性,且有将各个“点”综合起来的意味,但在评卷教师眼里仍不失真实,而给了满分。从这一作文个例来说,“合理地虚构”在学生作文中不应受到排斥。
其次,“二度创作”允许呈现个性“真实”。学生作文的源泉来源于学生生活,但它不应该是现实生活的照搬,而应该高于生活,是生活的发掘、提炼、创新。接受美学认为,现实生活的不确定性和意义的空白点,能促使学生去寻找人物或事件的主旨,从而赋予学生进行“二度创作”的权利。一方面,因为人和事在运动过程中的一些意义空白点,如事件的发展进程、人物命运的变化、人物对话的神情、细节产生的缘由等,有学生自主思考、自主体味、自主想象的空间;另一方面,学生所接触的人和事具有开放性,学生个体之间因知识背景的特定性,情感和体验的差异性,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和判断,就产生了学生的认识个性。
一次作文训练课上,我布置学生写命题作文《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有
“请结合自身实际”的限制,再三强调要求学生立足真实,写出真情实感,启发他们结合自身体验去“追溯”,哪怕涉及憾事,甚至是自己不太好讲的秘密。结果,这次学生的作文写得很成功,大多写得真实感人。一位女生竟然这样表达她对在街头修鞋的父亲的愧疚:“以前我一直不敢对同学和老师说您的职业是修鞋匠,担心您的身份使我在同学老师面前很没面子。为了不让同学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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