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核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通过对与产品质量和体系运行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保护产品质量和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二、培训、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
1、各车间制定所属岗位、工种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地点、时间、主讲人。
2、培训应定点、定时,各车间建立相应的培训人员签到表。
3、每个员工接受培训时间每周不少于三小时。
4、培训内容包括工艺规程、安全规程、岗位操作法及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5、培训内容与时间上应有一定的连续性。
6、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厂长负责。
7、在培训完某一阶段时,由该车间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并进行考核成绩登记。
8、培训方式以职工自学与专业技术人员辅导相结的形式进行。
9、各车间做好培训记录并保存,进行检查、验证。
三、培训考核的处罚制度
1、职工培训考核以技能考核和岗位练兵为主,同时兼顾其参加培训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
2、对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或对培训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车间,负责人处以20—50元罚款。
3、对第“二”项内容未落实或未完成的班组、车间,罚班组负责人20—50元罚款。
4、对考核不合格者,初次予以警告,并处罚20元罚款。
5、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单独培训,如再次不合格,处以50元罚款,本人转岗或停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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