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红歌颂党恩”
------庆祝建党90周年大型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是我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建垦办发〔2011〕1号关于开展“爱我米都建我城市”系列文化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场实际,由组织部牵头,文化体育中心承办“纪念建党90周年,唱红歌颂党恩”大型歌咏比赛,现将活动安排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活动时间、地点、参赛单位
活动时间:2011年6月25---26日
地点:八五九农场文化体育中心室内
三、参赛单位:
机关、教育、卫生、公安、街道党委、文体中心(老年大学)、粮食处理中心、九个管理区、联合单位(电视台、林业公司、人才劳动公司、水务局、畜牧公司、农业中心)17支参赛单位。
四、活动要求:
1、每支参赛单位自备演唱歌曲2--3首。
2、歌曲内容:以歌颂党为主、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有新时代新时期感。要唱响《义勇军进行曲》、《红旗飘飘》、《走进新时代》、《东方红》、《松花江上》、《红军不怕远征难》、《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走向复兴》、《爱我中华》、《长江之歌》、《春天的故事》、《党啊!亲爱的妈妈》、《歌唱祖国》、《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年轻的朋友来相会》、《五星红旗》《
祖》、《我的中国心》、《在灿烂的阳光下》、《英雄赞歌》、《我和我的祖国》、《我爱你中国》等红色歌曲;要唱响《北大荒人的歌》、《请到北大荒来》、《北大荒我的家》、《北大荒-中华大粮仓》、《亲亲的黑土地》等北大荒歌曲;
3、演唱形式:可采用领唱、齐唱、轮唱等形式。
4、演唱要求:有指挥、有伴奏、有朗诵。
5、参赛人员要求:每支参赛队必须由党政领导亲自带队,参赛队员不得少于35人。
6、参赛队自备指挥和伴奏、伴奏可采用琴或音乐伴奏,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
7、每个参赛单位上下场及演唱时间不得超于8分钟,上下场台风要正,演唱时声音宏亮,朗诵吐字清晰、有感情,指挥到位,能够准确无误随音乐进行演唱。
8、具体奖项设置和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9、比赛顺序:各参赛队以抽签的形式来确定参赛顺序,抽签时间定于6月20日上午8:00,地点:文体中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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