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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局长接受采访答记者问提纲
一、问: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对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是如何认识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省委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决策部署的有效抓手,是我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实践创新,也是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框架下具有新乡特色的自选改革动作。这对于我市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和疏通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全市各级信访部门按照市委的要求,都成立了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按照“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市多元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将与相关部门共同打造符合新乡实际、具有新乡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框架内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实现纠纷的有效分流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
二、问:市信访局建立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有何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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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且已严重影响了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面对这一新形势,只有切实抓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才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搞好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就要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抓起。成立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建立访调联动机制,可以进一步畅通问题解决渠道,有效整合资源,快速化解在信访渠道中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大化解、信访精治理”的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是我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一办五中心”调解机构中的一个调解中心。该中心的建立是我市信访工作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我市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问:请介绍一下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的职责功能、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运作机制。
答: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设在市信访局,按照“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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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多元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上访
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疏导和分流。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主任由市信访局局长兼任,并设置专职副主任两名,由市信访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参照市机构设置成立各地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负责当地上访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疏导和分流,以及与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对接工作。
市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对信访人信访诉求中反映的矛盾纠纷,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对适宜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以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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