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庭审理笔录
(第审第一次)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长: 审判(陪审)员:
书记员: 记录人:寻文宇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一案。
宣布开庭
审判长: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单位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暂住地。
被:
审判长:辩护人陈述身份。
寻文宇,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审判长:被告何时因何事曾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判长:被告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
审判长: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与事实是否有异议?
被:
审判长: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与事实是否有异议?做何种辩护?
辩护人:
审判长:今天,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在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判长: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上述人员回避。被告人,对上诉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辩护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力。除你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你辩护外,被告人也有权自己辩护。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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