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态,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师行为规范
一、对急诊病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抢救,不得延误治疗。
二、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的原则。
三、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方、人情假、假证明,不“搭车”开药,不收受“红包”。
四、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作风、带思想,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科研不能损害病人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
六、严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利用隐私要挟病人。
七、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案,不准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
八、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准隐瞒和私自了结。
急诊科管理制度
一、全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病人。
二、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不得拒诊。
四、不具有三年住院医师资格的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急诊科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咨询班的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
六、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医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1)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2)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3)病员为外籍人士、高级干部、英雄模范人物、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专家教授、本院职工等;
(4) 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急诊科护长签字同意。
九、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留观室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十二、病人的检查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及时送检,送检项目应及时追查结果并及时记载、处理。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选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科工作,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值急诊班,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在科主任批准后方可参加值班。
二、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5分钟内开始处置,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详细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急诊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要手术的病员应30分钟内做好术前准备,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必要时在抢救室就地施行手术,送手术室的病人,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三、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班班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修理和消毒。急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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