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处罚条例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否则罚款100~200元。
(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罚款100~300元。
、梁板未按图留置洞口,埋管、预埋件的,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的,罚款200元/处。(返工费责任者承担)
、扶肋、底板模板发生涨模或模板塌陷,浇筑后凡有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漏振的,200~1000元/处。
,必须报请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6未按规范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罚款1000~5000元/次,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倍罚款并返式处理。
,罚款50~100元/处。
(施工单位现场主管人员1名,木工不少于2人,钢筋工不少于2人),否则罚款按每人50元/次。
,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不淋雨、受潮,不弄脏。否则,罚款1000元/次。
;保护层厚度超过±30MM,罚款10元/处。
,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均匀,罚款20元/处。
(包括对焊、竖焊等)未按规范要求错开的,罚款50元/处。
、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的,罚款20元/处。
,罚款50元/处。
,丢扣数量超过绑扎数量的10%,或丢扣过于集中,罚款10元/平米。
、柱箍筋绑扎时,开口方向未相互错开的,50元/每延米。
,罚款10元/平米。
,施工单位未进行自检就通知工程部主管部门组织隐检的,罚款50~200元/次。
、工程部主管部门人员在隐检时,施工单位无人员陪同检查的,罚款200~500元/次。
,必须保证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一定要清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一次罚款200元。
(型号、规格、间距、位置等),50元/处。
,未对钢筋端头进行除锈而进行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或没有敲掉焊渣的,罚款30元/处。
、地面严重露石子、无浆的,罚款10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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