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
监考人员工作守则
为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明确监考人员职责,保证考试工作高效、有序、规范的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监考人员是受学院委派,代表学院验收学生学习成果的工作人员,参加监考是教师应完成的教学工作。
二、监考人员的职责
说明考场规则,教育学生遵守考场纪律;
分发试卷,回收试卷;
认真维护考场秩序,揭露作弊等违纪行为,并填报违纪记录向教务处报告;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记录缺考人数。
三、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考务办公室报到,领取试卷,做好监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监考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并清理检查考场,组织学生对号入座。根据考场大小,调配好考生座位,保持合理间距。
五、监考人员应在正式开考前5分钟启封试卷,核对试卷份数(如有短缺,应及时向巡视员提出),无误后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
六、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对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对身份、证件有问题的,应马上向巡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七、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考试,及时纠正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发现违纪行为要及时查明记载,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立即直接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予以处理。
八、监考人员有权拒绝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准在考场内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如读书、看报、备课、聊天、接打电话等,不准吸烟,不准中途离场,不得随意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十、考试时间到,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将试卷扣在桌子上,一人在前面注视学生动态,一人收试卷,经验收无误后,填写考场记录,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监考人员应将考卷按要求复核无误后,按小号在上,大好在下的顺序排列整齐,封装严密,平台课考卷统一到各考楼考务室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其他课程考卷到该课程承担系部(以试卷袋左上角标记为准)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
沈阳工程学院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