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溪水环境治理暂行方案-整改方案
县区溪水环境治理暂行方案/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东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改善东溪流域水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东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1、饮用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亚湖水库等)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2、东溪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
二、整治工作
养殖业污染整治
1、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功能区划,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编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在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本辖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计划,对养殖业发展规模、布局、污染治理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引导养殖业科学合理发展。
2、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位于禁建区外符合规划、有条件治理、能够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的,抓紧制定分期分批治理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养殖场。对于不符合规划或无法治理达标的,要限期搬迁关闭。畜禽养殖场必须建到养殖业发展规划区,并配套治理设施,同时,要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出现二次污染。流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于年底前全部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
3、加强农村散养户沼气化建设。组织家庭散养户的畜禽养殖舍(点)按照村镇规划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快“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推广。鼓励散养户种养结合,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
4、积极引导和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进行技术指导、建立示范点,推行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从源头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治理养殖污染,促进畜禽粪便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积极推广“猪—沼—果(草、菜)”等生态养殖模式,鼓励粪便污水处理后上山、下田、入塘,变废为宝,做到零排放。
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县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放开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市场,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县城城区要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管网覆盖率,增加污水收集率。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降低流域污染总量。
2、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步伐。重点启动一批乡镇垃圾中转项目, 年底前基本实现垃圾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3、加强河道管理和整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流域污染源监管。沿河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禁止在东溪各主干流两岸堆放、倾倒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和河道淤积的废弃物。继续开展河道清淤清障、河滩地绿化美化和水葫芦专项整治行动,改善河道景观。加强东溪采砂管理,禁止乱挖滥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裸露山体,切实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2、加强流域生态林建设与保护。继续组织实施生态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生态林建设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
3、继续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组织实施流域内矿点的整治,加强矿点开发管理,严禁乱采乱挖,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矿点。对整治的矿点,特别是沿溪、沿路关闭的矿点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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