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广播站是由学院电教中心主管,主要成员是由学生组建的组织队伍。宗旨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有线广播宣传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宣传学院领导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作为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学院的改革、发展和重要举措的阵地,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院宣传报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丰富全院师生的课外生活,增长课外知识, 转播国内、国际重大新闻、报道学院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等重要活动。
二、广播站由站长、编辑、播音员、导播等组成。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以集体荣誉为最根本,责任心、集体荣誉感要强烈。
三、认真遵守广播站的编辑、记者、播音员规章制度;要严格自律,自我要求。
四、广播站成员不得私自带本站成员外的学生进入广播站。
五、广播站成员值班时要注意爱护工作设备,保持广播站播音设备、桌面、地面干净,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登记好已播稿件,并记录当天收支情况。播音员不准提前、延缓、拖拉播音时间(特殊时间除外),广播电台定时评出优秀播音员给予表扬。并点名应努力者,如果连续三次被点名,将考虑劝其退出。
六、编辑要认真审阅每一篇来稿,认真评阅,可适当给予评语,点评。并保证自己每周都有稿件写出播出。栏目编辑要制作好每一期栏目,和值班播音员进行沟通,做好本栏目的工作,定期评出优秀栏目组。
七、广播站每周例会是周五下午17:30分,任何人不得缺席,无故缺席二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八、广播站的电脑用于工作,不得玩游戏,看电影,不得私自从网站上下载任何内容,更不得广播电台以外人员动用播音设备,一经发现给予处分。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
广播站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广播站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广播站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总结。
3、负责各栏目组的工作安排、栏目设计,保证各栏目的主题鲜明、风格新颖、贴近实际。
4、负责广播站工作人员选拔、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院内外大学生广播站、社团之间联谊、交流等工作。
6、定期召开例会,交流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广播站各种设备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8、负责广播站各栏目组稿件的审查工作。
9、负责广播站工作人员档案和各种稿件保存工作。
10、组织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二)栏目组组长、导播(编导)职责
1、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广播站相关规定,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完成广播站安排的各项任务,熟悉每个栏目开播曲及程序。
3、开播时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4、播音期间认真监听,保证播音井然有序和良好的播音效果,做好播音中各种技术处理。
5、在播音期间发生机械故障及时排除,若无法排除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6、在播音稿件上填写监听意见,纠正错误,保证播音质量。
7、播音结束后,整理好播音的各种资料,并分类保存,同时检查、关闭各种设备、电源、门窗等,保证安全。
8、认真填写当班期间点歌登记单。
9、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每学期进行自我鉴定,并按规定和要求上交工作总结。
11、负责本栏目组各种稿件的初审工作。
(三)播音员职责
1、遵守学院和广播站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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