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委„2009‟19 号
永春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的通知》(国办发„2009‟32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 号)和省、
市有关“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县安委办
研究制定了《永春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 1 -
永春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工
作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
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安委„2009‟18 号)精神,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国家、省、
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
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
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
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
食用菌消防、特种设备、学校、电力设施、水利设施等重点行业
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 2 -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
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
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单位
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要结合安全生产规
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
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 月底以前)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 2008 年“隐患
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
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
确任务,完善措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
施方案要于 5 月底前报县安委办。
- 3 -
,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
永安委200919(精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