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致: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我公司承诺2013年至今未发生以下不良记录行为:1存在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2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接项目,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项目的;3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4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项目质量安全事故;4未依法履行项目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公司(盖章):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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