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孤儿收养情况调查
姓名 徐蔚婕 学号 ********** 专业 历史
孤儿是一个值得被关注的群体,特别是在中国发生一系列天灾之后,有很多孩子在灾难中失去了自己的父母。那么,孤儿院的环境是怎样的?孤儿院里的孤儿的情况如何?收养孤儿的程序是怎样的?被收养的孤儿们情况又如何?这些是我们关注的问题。
资料收集
在上海民政的网站(/gb/shmzj/node8/node15/node58/node65/#)上,收集到以下资料以及我提出的相关的疑问:
《收养办事指南》
三、受理条件
(一)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此条如何评估?经济收入?受教育水平?)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六)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是家里只有老人及这个孩子且经济情况不好的案例如何处理?福利院里14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去往何处?)
六、办理程序
(一)提出收养意愿→等候通知→收养家庭评估;(谁来评估?)
(二)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提交证件、证明→审核→与被送养人融合(与送养单位签订融合期协议书);(与被送养人的接触,如果最终不能达成收养,会不会造成对他们的伤害?)
(三)受理申请→审查审批→颁发《收养登记证》。(有没有后续跟进?)
收养家庭评估条件及融合期工作程序:
(一)评估条件
1、收养原因和目的;
2、收养人的兴趣爱好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3、婚姻家庭关系;
4、子女情况;(有子女为宜还是无子女为宜?)
5、健康状况;
6、经济情况;
7、有无虐待或暴力历史、犯罪记录;
8、居住条件。
(二)融合期工作程序
1、收养登记中心通知收养家庭到儿童福利院将被收养人带回家进行融合期试养(融合期一个月);
2、融合期满后,收养人愿意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人与送养人(儿童福利院)
签订收养协议书,双方共同到收养登记中心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人同时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融合期满后,收养人不愿意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由收养登记中心退回收养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2007至2011年婚姻收养管理工作》
2011年全市共办理588件。
2010年全市共办理830件,%。其中215件,%,%。
2009年办理700件,%。其中40件,%,%。
2008年全市共办理838件,%。其中60件,%,比上年上升50%。
2007年全市共办理686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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