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滁州市南山生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以高科技产品生产产业为基础,即合作生产绿色环保高科技新型涂料,为了不失时机抓住这一具有巨大商机,产品投资,快速上马生产,在甲方现有专利国家及生产技术与市场,国防与大型国企,中铁集团等,其需求量在每年万吨以上需求量巨大的现实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投资占股合作协议:
一、甲方现已具备绿色环保高科技新型涂膜剂的发明专利(国家级)和生产技术以及固定销售市场(国防与大型国企的整体专项需求),其中包括对主体生产设备的订购等诸项生产软硬件的筹备确保在本年度5月份即可投产。
二、甲方生产该产品的技术合伙人,徐大财专家已将该发明专利转让给甲方,并亲自率其技术团队,与甲方合为一体,到岗备产。即该产品的投产,甲方已完备了人才技术条件。
三、甲方所备上述条件按1、专利技术(不含专利权)入股;2、以总额投资(流动资金)5000万元入股;3、甲方按占股85%的份额,承担其经营风险和享有其所占股份的利益分配权;4、甲方为控股方——即享有新的股份公司一切经营活动与管理权(含生产、市场、技术、公司经营的扩减、人事支配、财务支配、股股权转让与拍卖等)即甲方依法享有控股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承担其主要风险。
四、甲乙双方合作生产的产品,定名为“东方绿龙”牌(暂定名)
其专利权属于甲方。
五、甲方的主体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并在本年度4-6月份全额分批到位。
六、乙方自愿参股,与甲方共同合作生产“东方绿龙”牌高科技涂膜剂,所投入资金资产按:1、投入生产厂房一栋,面积为2000平方米,价值300万;2、投入库房1500平方米,价值75万;3、办公室5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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