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材料
反映人王亚民,男,现年48岁,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郭村二组,上届本组村民代表。
反映人肖建民,男,现年60岁,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郭村二组,本届本组村民代表。
被反映人任力,男,现年38岁,汉族,农民,初中文化,共产党员,本组上届组长,住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郭村二组。
要求:1、依法追究被反映人任力的刑事责任。
2、为我们组追回被任力侵吞的全部赃款。
事实与理由:任力思想品德不好,私心特别严重,在他担任我们组组长期间多次贪污侵占公款,2011年3月组上换届时,村民要求任力向大家公布帐务,村党支部书记王启良为能让任力继续当选组长,给村民做工作让任力退款7万元了事,村民坚决不答应,任力未被当选,但侵占组上的公款没有交出。从那以后,我们二位反映人就以村民代表的身份和职责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未受理,2012年9月2日我们写村料反映后,城关街道办事处派员进行了调查,据说只给任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未追回,也未向司法部门移送,不了了之。对此,我们坚决不服,特再次反映,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彻查严处。
任力的主要问题是:
1、2011年商洛市政府修建环城北路,征用我们组的土地,每亩补偿3万元,共补偿48万元,期中6亩是集体土地,补偿费18万元,补偿款拨到组上后30万元按占谁家的地给谁后,组长任力将18万元用村民肖建民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邮政储蓄银行朝阳支行即商州区城关中学门口办了定活两便存折私存,几天后
又从银行将这些钱取出独自占有。前边说到村支书让任力退7万元正是这些钱中的一部分,试想任力侵吞组上土地补偿款18万元,只退出7万元,群众如何答应?
2、2000年商鞅广场修建时,我们组上有些土方工程,组上转包他人后,每方提2元钱,共5000余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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