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场土地流转模式的探索
李红梅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北京, 100125)
摘要: 近年来,伴随农业结构调整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
村土地流转成为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热点。 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农
垦国有土地流转也处于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之中, 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
经营相比较, 农场土地具有更多的规模化、 产业化的优势。 建立在“两
田制”基础上的农场土地流转更多地采取租赁经营、 公司 +基地 +农户
的组织形式, 有些地域还实行了股份制改造。 针对农场国有土地流转
的研讨对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国有农场 土地 流转
一、 农垦土地流转是适应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必然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创
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象不断增多。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
确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
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
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
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2008 年 9 月,胡锦涛在考察安徽省小岗
村时再次定调, 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立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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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的土地流转再次成为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热点。
农垦作为国有企业, 土地归国家所有, 这必将使其土地经营制度
与农村有着很大的不同。 尽管如此, 农垦国有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本
质特征与农村是一致的, 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 农垦的土地经
营制度变迁深受农村的影响。当前,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
农村劳动力流转的加快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使农村集体土地
流转成为必要。平均化的家庭承包制造成了土地的分散化、细碎化,
不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和经营效率的提高, 土地的流转可以在更大范
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
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
农垦土地的流转实际上也是顺应产业结构调整, 适应规模化、 产业化
经营的客观必然, 在某种程度上是从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角度
重新诠释并赋予农垦土地承包经营新的内涵。 农垦的规模优势、 组织
优势使得国有农场土地经营制度在某些方面走在农村的前面。 从某种
意义上看,当前的农垦土地经营模式探索实际上也会成为未来农村土
地经营管理的一种借鉴。
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促进了农垦“两田制”的发展
土地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作为统分结合的国有农场双层经营体制
中重要的一环, 在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上发挥了特有的优势。 随着形
势的变迁,如何承包土地并发挥土地最大效用成为摆在农场面前的重
要课题。一方面,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出台,农场职工要求承包土地
的愿望强烈;另一方面土地的集约化、 产业化经营要求改变土地零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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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的状态。 伴随着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进程的推进, 在此背景下,“两
田制” 从本世纪初最初的发端, 逐渐推行成为目前垦区较大范围推广
的经营模式。“两田制”的基本前提是坚持土地国家所有和家庭承包
经营,并在“基本田”中体现政策, “规模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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