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条款解析(企财险)
企财险条款解释
石油化工行业案例
目录
造纸行业案例
我们以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和机器损坏险为例说明企财险承担哪些保险责任
企财险中最常用的险种
财产基本险
财产综合险
机器损坏险
计算机综合险
现金险
……
有哪些风险可以投保
基本、综合
险
可保财产
特约可保财产
不保财产
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库存商品及半成品、原材料。
一般情况下不可保,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收保费方可承保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等,或受某些风险的影响较特殊,如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等。
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矿井、矿坑;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枪支弹药;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动物、植物、农作物。
企财险中最常用的险种——基本险、综合险
财产基本险保险责任
火灾
爆炸
施救费用
雷击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保险责任
基本险+
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飓风地面下陷下沉
财产综合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
(二)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财产综合险保险责任
财产综合险条款解释
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意外发生的燃烧;
。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玷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同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孤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爆炸--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的定义是:锅炉或压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
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雷击--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
: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属感应雷击责任。
财产综合险条款解释
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洪水: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爆裂不属于洪水责任。
暴风:指风力达8级、。
龙卷风:指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陆地上平均最大风速在79米/秒-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在100米/秒以上。
冰雹:指从强烈对流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直径大于5毫米,核心坚硬的固体降水。
台风、飓风: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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