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劳动合同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制度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第一节集体合同
一、定义与特征
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劳动者组织(工会)或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组织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以劳动者集体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当事人
目的:设定具体标准
内容: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效力要式
二、集体合同的分类
根据所调整的层次不同,可分为:
企业集体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根据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可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
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与内容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签订程序
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集体协商
职工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的报备(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审核通过并公布
集体合同的效力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与个体合同的关系
个体合同
集体合同
当事人不同
劳动者与企业事业单位或雇主
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内容不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
产生时间不同
产生于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
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
作用不同
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
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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