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管理部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管理部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二)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三)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四)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六)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管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40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10%(20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40分),总分为10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管理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管理部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管理部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管理部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管理部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管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一)社团向社团管理部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管理部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二)社团管理部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管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三)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院团委批准;
(四)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管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管将公布评比结果。
评选细则
第十三条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评委为院团委老师,具体的统计评分由办公室、监察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60分)
(一)社团管理部活动参加情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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