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专题教育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教 育个 人 查 摆 剖 析 材 料——张家口市公安消防支队 政治委员 靳振林在这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通过深入地查摆剖析, 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水平还不够高。 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期,我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反映在教育活动中片面地自我满足,只学习一些基本理论,没有完全深入地了解开展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认为自己工作、平时表现比较好,无违反“五条禁令”行为,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不足。(二)对部队工作部署多,检查少,指导不力。 虽然在工作中没有特权思想和以权谋私的问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基层决定的一些工作中没有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对待下属和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重复解释的问题和自己不满意的事情时,显得没有耐心,不能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平时忙于机关日常事务,下基层少,没有实现同官兵打成一片,不能及时了解官兵疾苦,为基层官兵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不到位,服务基层的思想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深入基层科队开展调研工作不够,对官兵的心声,思想动态,部队建设中存在的个性问题不能及时掌握并加以解决。(三)业务知识钻研不够精。 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四)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 作为支队主官,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没有什么差错,但工作过于稳重、平淡,没有很好的思考工作中的创新与发展,有一些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到支队工作后,在自己的分管工作中认为自己业务知识弱,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工作只是按部就班的开展,没有针对消防工作发2展的新情况而主动地去谋划更新、更好的做法。(五)对少数干部执法不廉等问题不能及时制止。 客观地讲,尽管上级机关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但在我支队个别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执法不廉、以权谋私、染指消防工程、为亲友指定施工单位和消防产品等错误行为。身为支队政委和纪检书记的我,对这些错误行为采取了一种消极回避的态度,不能正视问题的存在,并加以制止,从而使有些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理论学习不够。 对政治学习“走过场” ,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时的学习中,钻研理论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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