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政发〔2007〕12号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大力提高全县人民科学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为建设“富裕黄河口、和谐新垦利”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到2020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大幅提高。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一)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三)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县科技馆、乡镇、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普资源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大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保障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四、职责分工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科协、县妇联、县科技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广电局、县环保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广电局、县环保局、社区管委会、县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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