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标解释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填写主要经营活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5民政;9工商;Y其他。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众创指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主要形式有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以及企业通过内部资源平台开展的创新活动。
众包指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主要形式有大中型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来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以及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众扶指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主要形式有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互助平台。
众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更灵活高效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主要形式有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的实物众筹,小微企业等创业者的股权众筹,以及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的网络借贷平台。
专业空间指从事众创活动的各类科技园、孵
主要指标解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