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苏州从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过渡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评选之年。为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力争使苏州在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特制订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的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注重长效、惠及百姓、造福社会”的原则,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管理力度,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常态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群众参与上做文章,在实效惠民上出成果,不断提高我市全,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苏州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总指挥:王荣江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阎立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徐国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朱玉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鸿声市政府副市长
府采芹市政协副主席
陶孙贤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贸易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便民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市地税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海关、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苏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江苏移动通信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苏州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局、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苏州军分区、苏州市消防支队、苏州火车站、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平江区政府、沧浪区政府、金阊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
主任:陶孙贤市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程华国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陆俊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缪学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员:刘费加市纪委副书记
朱耀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邱惠霞市文明办副主任
虞平健市档案局副局长
石建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王锡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祺林市建设局副局长
汤以成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袁国清市交通局副局长
卜秋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徐建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柯苏州工商局副局长
张建兴市统计局副局长
常新《苏州日报》副总编辑
詹刚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副总台长
蔡剑峰团市委副书记
创建办将在成员单位中抽调部份有工作经验,文字表达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干部与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一起集中办公。抽调人员原则上带职离岗,工资、补贴等享受原单位待遇,抽调期间工作考核由市创建办负责,抽调时间视创建工作需要而定。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和苏州的实际情况,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9个工作组:
1、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职责:
(1)统筹安排全市的创建工作,并负责协调其它各创建工作组的工作;
(2)组织营造创建氛围,积极优化创建环境;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从5月开始,每月集中分片督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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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申报工作的全部文字材料;
(5)汇总整理并填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的材料记录;
(6)负责编发申报期间的创建简报;
(7)负责安排上级现场考核检查组的接待工作;
(8)落实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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