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GB 510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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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2、术语
4、公共消防设施
1、总则
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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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规范城市消防规划,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
城市消防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城市消防规划应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循科学合理、经济适用、适度超前的规划原则。
编制城市消防规划,应结合当地实际对城市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按照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等编制原则,合理确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优化配置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制定管制和实施措施。
城市消防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区域等相关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公共消防设施可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防灾设施,实现资源共享,但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城市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城市消防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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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城市消防规划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消防发展目标、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措施。
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urban fire risk evaluation
对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场所、设施等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的综合评价。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urban fire safety layout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本规范特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用地、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大的其它场所或设施用地、防火隔离带、防灾避难场地等进行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公共消防设施 public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灭火和应急救援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设施、消防供水设施、消防车通道等的统称。
防火隔离带 fire break
阻止火灾大面积延烧的隔离空间。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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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应按照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的要求: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含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经营等)及其影响范围
建筑耐火等级低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
历史文化区域
城市地下空间
以及防火隔离带、防灾避难场地等
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划管制措施。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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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消防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应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控制规模,并根据消防安全的要求合理布局;
2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大、中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应设置在城市建设用地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不得设置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主要水源的上游或其它危及公共安全的地区。对周边地区有重大安全影响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应设置防灾缓冲地带和可靠的安全设施;
3 、易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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